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赣0425民初1035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5日立案。2020年8月21日,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王海燕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何海涛

裁判日期 2020-08-21
发布日期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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