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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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119022.53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履行本判决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向原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251元,由原告***负担751元、被告***负担1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