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解除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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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824执保383号 胡克鹏: 本院立案审判团队于2020年8月20日向本院执行局移送(2020)晋0824民初109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经立案后予以实施。你申请保全:解除你所有的晋M56B78别克牌小型轿车一辆的查封。本院保全情况为:解除你所有的晋M56B78别克牌小型轿车一辆的查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保全案件解除保全,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