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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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稷山县人民法院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稷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文书内容 稷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晋0824执恢107号 王秀军、张盟东、王洁慧: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秀军与被执行人张盟东、王洁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