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侯马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0000元及利息(2019年3月份之前的利息100000元,剩余利息以6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3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还清之日)。

案件受理费5626元(已减半收取),诉讼保全费4520元,共计1014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19
发布日期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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