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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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侯马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0000元及利息(2019年3月份之前的利息100000元,剩余利息以6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3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还清之日)。 案件受理费5626元(已减半收取),诉讼保全费4520元,共计1014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19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