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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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霍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新4023民初137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 原告***与被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3日立案。2020年7月13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负担。 审判员李媛媛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 书记员王丽品 |
裁判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