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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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用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牌号为津D×××××起亚牌YQZ27162E3小型轿车(发动机号95287143)一部返还给原告***;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执行人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案件受理费88元,原告***担负25元,被告***担负6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