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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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集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集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吉0582执531号 于龙: 崔云明、霍风英: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于龙与被执行人崔云明、霍风英民间借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崔云明、霍风英用位于集安市水源街房权证号00022379号房屋作价20万元抵顶给申请执行人于龙。集安市人民法院(2020)吉0582民初1153号民事调解书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