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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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2019)粤0703民初466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2019)粤0703初4664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三、***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退回加盟金15000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负担6160元,由***负担2640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7300元,由***、***负担5110元,由***负担2190元。***、***多缴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190元,本院予以退回。***应向本院补缴案件受理费219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9-03 |
| 发布日期 | 2020-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