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湖北隆发包装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安陆市新晟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逾期不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23292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