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法院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撤诉。

案件受理费172338.86元,减半收取计86169.43元,按双方约定由被告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负担,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应于本裁定书送达后10日内向本院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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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19-9-24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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