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
焦作市博凯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8民终383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住***。

负责人:刘建玲,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焦作市博凯物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申绍武,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焦作市博凯物流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2019)豫0822民初296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按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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