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湖南宝鹅新型纤维有限公司 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迅宇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原告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宝鹅新型纤维有限公司2017年12月4日签署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安全拆除协议》,解除日期为2019年4月18日。 案件受理费40元由被告湖南宝鹅新型纤维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