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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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达沃森建筑有限公司 湖南湘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新猎鹰科教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湖南达沃森建筑有限公司、湖南湘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5295693.11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湖南达沃森建筑有限公司、湖南湘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得收入25295693.11元;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湖南达沃森建筑有限公司、湖南湘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利息、迟延履行利息暂计算至本裁定之日);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湖南新猎鹰科教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5295693.11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湖南新猎鹰科教有限公司、***应得收入25295693.11元;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湖南新猎鹰科教有限公司、***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以2600万元为限)。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