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行
上饶市永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法院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位于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21号4栋1-301(上房权证字上饶市字第××号)的房产的查封。

二、位于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21号4栋1-301(上房权证字上饶市字第××号)房产的所有权和其他相应权利归买受人潘文芝(身份证号:)所有。上述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潘文芝(身份证号:)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权属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2-24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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