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日照市铭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日照京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日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鑫正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申请人日照京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存的京泰盘龙湾项目的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5000000元予以冻结。上述债权的查封期限为三年,冻结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处分。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6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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