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肇庆市和盛塑胶有限公司
肇庆市广塑塑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宁县人民法院(2018)粤1223民初148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宁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肇庆市和盛塑胶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85元予以退回,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361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19-4-30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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