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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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肇庆市和盛塑胶有限公司 肇庆市广塑塑料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宁县人民法院(2018)粤1223民初148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宁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肇庆市和盛塑胶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85元予以退回,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361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19-4-30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