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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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以价值人民币1847377.45元为限查封、扣押(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被告***、***、***、深圳市万某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惠某县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东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或冻结同等数额的银行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