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以价值人民币1847377.45元为限查封、扣押(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被告***、***、***、深圳市万某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惠某县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东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或冻结同等数额的银行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15
发布日期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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