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禅城区乘风棉纱经营部
深圳市福达兴纺织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604民初14380号之一

原告:佛山市禅城区乘风棉纱经营部,住***。

投资人:谢盛锋。

委托诉讼代理人:乔毅韧,广东国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福达兴纺织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某1。

原告佛山市禅城区乘风棉纱经营部诉被告深圳市福达兴纺织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日立案。2020年9月1日,原告佛山市禅城区乘风棉纱经营部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佛山市禅城区乘风棉纱经营部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佛山市禅城区乘风棉纱经营部负担。

审判长黎健敏

人民陪审员芦敏

人民陪审员郑欣

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曹晓晴

裁判日期 2020-09-01
发布日期 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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