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491民初1529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伟,北京一法(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武汉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小梅,职务不详。 原告***与被告武汉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肖伟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张勇 书记员孔尧 |
| 裁判日期 | 2020-06-13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