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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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平枝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华建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青岛平枝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5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李向明名下位于李沧区户房产一处。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