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十堰盛松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执行人十堰盛松置业有限公司位于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大柳树村1组的“盛世龙城”101-2商铺(建筑面积3243.61平方米)、208号(建筑面积1842.76平方米)、209号(建筑面积28.91平方米)、210号商铺(建筑面积28.91平方米)作价49678078元抵偿***的借款本息。

二、上述房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承受人时起转移;过户手续由双方协商办理,过户所需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三、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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