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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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2019)苏0703民初1178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购车款24万元及利息(以24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1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1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125元,均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日期 | 2020-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