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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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220元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上诉金额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连云港市农行苍梧支行营业部,账户名: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0×××94。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