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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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亚坤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合肥市业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安徽兴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亚坤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安徽亚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安徽亚坤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亚坤住宅工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5333333元、利息897066.6元、违约金340266.64元; 二、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安徽亚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中获得的清偿款应在本判决确定的第一项债权额度范围内予以实际扣减; 三、驳回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219元,由安徽亚坤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亚坤住宅工业有限公司、***、***负担57687元,由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53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