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合肥亚坤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安徽白帝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亚坤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安徽亚坤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5140083.3元、违约金504656.65元(自2018年12月26日起以尚欠代偿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6%计算至款清)及利息损失1330458.45元(自2018年12月26日起以尚欠代偿款为基数按4.35%的四倍计算至款清);

二、被告安徽亚坤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律师费62415元;

三、被告合肥亚坤住宅工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被告安徽亚坤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肥亚坤住宅工业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安徽亚坤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063元,由被告安徽亚坤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亚坤住宅工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7-05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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