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清远市中日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2018)粤1802民初477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清远市中日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786元,诉讼保全费1355元,共314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572元,均由清远市中日富士电梯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3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