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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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2019)鄂0103民初1383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250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6850元,由***负担1800元、***负担5050元(***已预付,***负担部分,随上述应付款项一并支付***)。 二审案件受理费6850元,由***负担1800元,由***负担505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