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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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西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5日内偿还原告借款41804,73元并支付利息(从2019年10月5日起,以41804,73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息1.2%计算。直至履行完毕为止)。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422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日期 | 2020-0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