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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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营口中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承德亿全商贸有限公司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第二供热站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河北省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申请人承德亿全商贸有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 申请费5000.00元,予以退还。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