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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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宁房管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青海凡秘能健康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青海凡秘能健康实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0元,本院减半收取125元,退还原告青海凡秘能健康实业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日期 | 2020-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