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亚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西藏自治区亚东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藏0233执29号 郭根英、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陈祖存: 本院执行的郭根英申请陈祖存、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220,122.52元(贰拾贰万零壹佰贰拾贰元伍角贰分),其中执行案款216,968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申请执行费3154.52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2020年5月28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