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蚌埠银河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蚌埠银河置业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告蚌埠银河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购房款4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4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12月28日开始,按每日万分之七的标准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6月28日为545天,152320元);

二、被告蚌埠银河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律师代理费3万元;

三、被告***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626元,减半收取计4813元,由被告蚌埠银河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21
发布日期 2020-09-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