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长治市南村煤化有限公司 山东万山集团有限公司 诸城市华欣铸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反诉原告)诸城市华欣铸造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反诉被告)长治市南村煤化有限公司货款7779187.10元,并承担利息175075.77元;之后的利息以7779187.1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原告(反诉被告)长治市南村煤化有限公司偿付被告(反诉原告)诸城市华欣铸造有限公司违约金874万元; 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长治市南村煤化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被告)诸城市华欣铸造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69454元,减半收取34727元,由被告诸城市华欣铸造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诸城市华欣铸造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37715元,由原告(反诉被告)长治市南村煤化有限公司负担36206元,被告(反诉原告)诸城市华欣铸造有限公司负担150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5 |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