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治市南村煤化有限公司
山东万山集团有限公司
诸城市华欣铸造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反诉原告)诸城市华欣铸造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反诉被告)长治市南村煤化有限公司货款7779187.10元,并承担利息175075.77元;之后的利息以7779187.1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原告(反诉被告)长治市南村煤化有限公司偿付被告(反诉原告)诸城市华欣铸造有限公司违约金874万元;

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长治市南村煤化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被告)诸城市华欣铸造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69454元,减半收取34727元,由被告诸城市华欣铸造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诸城市华欣铸造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37715元,由原告(反诉被告)长治市南村煤化有限公司负担36206元,被告(反诉原告)诸城市华欣铸造有限公司负担150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25
发布日期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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