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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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辽河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永吉正阳供热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欠款206万元,并自2017年4月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欠款802700元,并自2017年5月3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三、盘锦五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还款责任。

案件受理费30626元,保全费5000元,由***、永吉正阳供热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15
发布日期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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