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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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河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永吉正阳供热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欠款206万元,并自2017年4月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欠款802700元,并自2017年5月3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三、盘锦五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还款责任。 案件受理费30626元,保全费5000元,由***、永吉正阳供热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