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齐齐哈尔汇邦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依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依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黑0223执850号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工人,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

被执行人齐齐哈尔汇邦商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理人康晓芬,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齐齐哈尔汇邦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黑0223民初16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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