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金碧物业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2019)黑0202民初1935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金碧物业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借款本金24544元,并以此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6月1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支付违约金。 一审案件受理费104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48元,由***负担827元,由金碧物业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负担669元;一审案件受理费多收取的292元予以退还金碧物业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0-3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