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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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黑龙江银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0103民初2509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黑龙江银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翟亮。 原告***与被告黑龙江银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赵妍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王晓佳 |
裁判日期 | 2020-06-20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