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夏嘉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宁0104执保836号 银川市兴庆区广汇建材经销部: 关于申请人银川市兴庆区广汇建材经销部与被申请人宁夏嘉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民初683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生效文书,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400000元财产的冻结。本院立案后,经我院执行保全完毕(保全完毕,详见回执),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申请人银川市兴庆区广汇建材经销部与被申请人宁夏嘉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民初683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