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屹扬涂料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金华江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金华江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3000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12 |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