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内0524执1013号

梅荣(申请执行人)、海山(被执行人):

梅荣与海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400.00元、诉讼费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450.00元,其中:本金1400.00元、诉讼费50.0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0年9月11日将该款转付给梅荣(申请执行人)。至此,梅荣(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内0524执1013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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