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一案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解除财产保全告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天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人民法院

解除财产保全告知书

(2020)桂1425执保69号

方永荣、廖庆新:

本院在办理申请人方永荣与被申请人廖庆新不当得利纠纷财产保全一案中,因申请人方永荣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并于2020年07月07日向本院申请解除对担保人杨寿添的财产保全措施,本院于2020年07月07日作出(2019)桂1425财保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根据本裁定,本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采取了相应解除保全措施。现将解除保全情况告知如下:

解除对担保人杨寿添名下桂A×××××牌号雷克萨斯小轿车的查封。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廖法官0771-3523442

20120年7月10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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