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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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登记在被申请人***名下的一辆帕萨特牌小型轿车(车牌号码:桂K×××××)予以查封、扣押,以价值40000元为限,期限为二年; 二、对登记在担保人黄监金名下的一辆佳美牌小型轿车(车牌号码:桂K×××××)予以查封,以价值40000元为限,期限为二年。 本案财产保全费420元,申请人***已经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