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重庆银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1民初10665号 原告:重庆银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敦美,执行董事。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重庆银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重庆银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梅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何先锋 书记员向琪 书记员谭万霞 |
裁判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