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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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供用电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130元,由上诉人伊春市宏彬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