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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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马河支行 绥化寒地黑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新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寒地黑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马河支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114,536.08元,减半收取计57,268.04元,由原告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马河支行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19-08-12 |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