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兰州笑悦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第二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第二分公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兰州笑悦食品有限公司货款52719.67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货款本金52719.67元为基数、以年利率7.125%进行计算,自2017年8月29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止) 二、驳回原告兰州笑悦食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88元,减半收取694元,由被告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第二分公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10 |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