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802执1119号

申请执行人冯海涛、赵亮与被执行人孙波、姜彩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榆民初字第0677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上述判决书履行其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赔偿申请执行人X元,案件受理费X元。本院于2020年4月10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冯海涛、赵亮与被执行人孙波、姜彩霞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孙波、姜彩霞向申请执行人冯海涛偿还X元,向申请执行人赵亮偿还X元,其余部分申请执行人冯海涛、赵亮自愿放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申请执行费X元已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