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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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义营销服务部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担保人章某名下的赣A×××××号小型轿车; 二、限额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支付宝账户存款、微信账户存款231805.3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