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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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延庆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延庆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付***医疗费3022.28元、护理费3000元、误工费9600元、交通费500元,共计16122.28元;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延庆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垫付的医疗费422.14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3元,由***负担331元(已交纳);由***负担10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6-16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